市环保局采取三项措施加强环保执法权监管
为进一步规范环保执法行为,严防滥用职权,市环保局采取三项措施,切实加强对环保执法权的监督管理。
一是对排污费征收实行“阳光收费”,全面公开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罚款依据、核算方法和征收程序等,严格执行全面、足额、及时的排污收费制度。二是加大内部执法监管力度,要求环境监察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必须做到“两个管住、三个统一” :管住自己的嘴,坚决不接受被执法单位的吃请;管住自己的手,坚决不拿、不要被执法单位的财物;统一执法程序,依法行政;统一法律文书格式,规范行政行为;统一归档保存执法案卷,保证行政诉讼时有据可查。三是实行集体决议制度,对环境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必须由局环境违法行政处罚审理小组集体研究做出,有效地避免了行政处罚的随意性,既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法律尊严。
